招生简章核心摘要
天津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高校,其教育学科实力雄厚,第四轮学科评估获评A+,第五轮学科评估进入B+等次,入选天津市顶尖学科培育计划,拥有完整的教育学博士培养体系,涵盖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(教育博士)两类招生,2026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教育学博士研究生,采用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,分两批次开展,坚持择优录取、保证培养质量,培育高层次教育领域专业人才。
一、核心招生政策
1. 招生方式:仅采用“申请-考核”制,分两个批次招生,第一批次网报1月23日-3月1日,第二批次4月20日-5月10日,各批次均需按时提交申请材料并参加综合考核。
2. 报考条件:年龄不超过40周岁;需具备硕士学位(应届硕士最迟入学前取得),国(境)外学位需提供认证;外语需达到指定标准(如CET-6≥425分等);学术学位有明确科研成果要求,教育博士需满足对应领域工作年限及资质要求(如中小学教师需有5年教学经历及教师资格证)。
3. 学制与学费:学术学位博士基准学制4年,学费10000元/年;教育博士不同领域学费不同(13000-26000元/年),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,学术学位以非定向就业为主,教育博士为定向就业。
4. 综合考核:含科研素质考核与面试,总成绩结合两项成绩综合评定,考核时间分批次开展(第一批次3月14日-20日,第二批次5月23日-6月2日),具体以学部通知为准。
5. 录取说明:资格审核贯穿招生全过程,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;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上报审核,学术学位非定向生需转入档案,教育博士为定向就业,毕业后回原单位。
二、政策解读(精简版)
1. 招生特色:教育学学科实力顶尖,仅设“申请-考核”制,分两批次招生,给考生更多报考机会,兼顾学术型与实务型人才选拔。
2. 报考门槛:年龄、外语、科研成果(学术学位)、工作经历(教育博士)均有明确要求,门槛适中且针对性强,需提前核对自身条件。
3. 关键提醒:分批次报名及考核,需严格把控时间节点;学术学位与教育博士的学费、就业类别差异较大,需结合自身规划选择。
联系方式:教育学部咨询电话022-23766374,具体报名材料、考核细节详见学部官网公告。
本简章由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、教育学部负责解释,若有政策调整,以官网最新公告为准。(编辑李老师)

